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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职党〔2018〕1号 关于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

来源:  更新时间:2018-04-03 17:00:56    点击次数: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确保实现学院党委年度工作任务,根据集团公司党委《关于作风建设的意见》(淮矿发〔20181),结合我院实际,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

一、工作目标

()坚持政治担当,强化政治建设,确保学院上下步调一致、令行禁止、政令畅通。

()坚持问题导向,坚决纠正影响学院改革创新发展、教育教学管理和侵害职工与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,营造良好政治生态。

()坚持思想引领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,认真践行学院文化理念,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。

()坚持围绕中心,深化改革,教学管理服务可持续发展不偏离,确保学院年度各项任务顺利完成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学院党委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,党委书记任组长,党委副书记、集团公司纪委派驻纪检组第三组组长任副组长,学院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。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纪检处(监察处、审计处),成员单位由纪检处(监察处、审计处)、党委工作部、党政办公室、工会、保卫部等部门组成。

三、主要任务

严明六大纪律(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),强化政治建设,优化政治生态;发扬党内民主,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;崇廉拒腐,秉公用权,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;恪尽职守、敢于担当,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质量;推进和谐校园建设,心系职工利益;坚持严以修身,提升道德修养。不得有下列情形:

1.在教育教学中妄议中央,传播政治谣言,丑化党和国家形象,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。

2.在招生就业、职称评聘、学生发展党员、评先评优和奖助贷评比等工作中,接受教职工、学生及家长宴请、馈赠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。

3.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。

4.校园安全综合治理、教学管理、学生管理、后勤管理失职渎职,损害学院利益,造成经济损失。

5.有损害学生和学院合法权益的行为。兼职兼薪影响正常教育教学;品行不端,侮辱或体罚学生等。

6.学术不端、心态浮躁、急功近利,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。

7.违反规定使用教科研经费。

8.违规颁发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。

凡违反以上8种情形之一的,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批评教育、责令检查、诫勉谈话、调整岗位直至党纪政纪处分。

以上所列情形未尽事项,按照集团公司党委《关于作风建设的意见》(淮矿发〔20181)执行。

四、保障措施

()坚持领导带头。

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,将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谋划,同步推进,确保作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以上率下,以身作则,抓业务、带队伍、树正气。

()健全完善机制。

1.动态督查机制。不定期由学院纪检处牵头,党委工作部、党政办公室、工会、保卫部等部门参加,不打招呼,直奔现场,动态督查。年度进行全面检查考核。

2.评比表彰机制。学院党委每年评选作风建设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,并利用校园网进行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。

3.责任倒查机制。针对存在问题,在查处责任人的同时,严肃追究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。

4.通报曝光机制。学院党委定期在党群工作例会上通报基层党组织作风建设情况;对查处的违反本实施意见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、通报曝光。学院党委每季度开展一次正反典型通报,表扬先进,鞭策后进。

()巩固典型做法。

1.构建管理体系。学院党委强化顶层设计,构建“党委集中统一领导、分口垂直管理、基层单位自主管理、机关职能部门服务监管、纪检部门牵头监督检查”的作风建设管理体系。

2.强化督查督导。学院党委建立督查督导组,针对薄弱环节、关键岗位、重点人员、重要时段,创新督查督导方式,提升督查质量和效果。

3.实施素质性退出。对作风不实、职工群众反映强烈、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调整岗位,予以素质性退出。

()强化整改落实。

学院纪检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建立台帐,对帐销号。对共性问题,分析原因,完善制度;对典型问题,及时查处曝光。查处问责情况、处分决定(通报)等,按季度上报集团公司纪委。

 

附件:《关于作风建设的意见》(淮矿发〔20181)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121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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